19楼打假:文化品牌维权样本

发布时间:2008-12-16 09:11:36    点击数:6607    作者:耐思智慧
        2008年11月24日,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终于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落槌。与大多数案子一样,胜诉者得理,得到了应有的补偿;败诉者垂头丧气,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但这场官司的背后,却暗藏着一个具有标本价值的网络维权话题。简言之,就是在当下的互联网时代,“李逵”怎样在“李鬼”面前维护自己的既有形象,防止“傍名牌”、“抄袭模仿”之类“利”字当头的侵权。

  19楼net和19楼com

  时间倒回21世纪初。

  当时,bbs(网络虚拟社区,也称论坛)已经在中国兴起,中文网络上,天涯、西祠、榕树下这些大型论坛已经开办,人们对这种可以自由发表观点,并可以随意对他人观点进行评论的新式交流方式感到很新鲜。相比于单纯的聊天,这种网络交流方式内涵更丰富,形式也更多样。

  由于技术要求比较简单,各地也纷纷开始以“同城”为主题,创办一些地方bbs。巧合的是,如今浙江省内发行量最大的报纸“都市快报”自1999年创刊后,迅速以其新颖的版式、贴近民生的内容很快吸引了广大读者。

  2001年,都市快报专刊中心的编辑在热心读者的建议下,利用业余时间创办了一个以采编和读者交流为主题的论坛,比之传统的热线、书信,这种更开放的编读交流受到了很多读者的好评。以都市快报读者为第一批网友的快报论坛规模和发帖量迅速扩大。之后,都市快报的日常版面上也有了对快报论坛的介绍。

  给网站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当时创办论坛的都市快报编辑在杭州日报大楼19楼办公,大家灵机一动,干脆就以“19楼”为名吧。www.19floor.net因此成了19楼最早的网络域名。

  因为率先尝试传统媒体和网络论坛相互合作、相互宣传,所以19楼的发展速度惊人。截止今日,短短7年时间,1 9楼的注册用户达220万,日均发帖35万,已经成为全国第七大、浙江省内第一的社区网站。“19楼”已经成为浙江一个著名的网络文化品牌。

  19楼日渐扩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让一些网络上的“打鱼者”看到了它潜在的经济利益。2005年下半年,以“ www.19floor.com”为域名的“19楼”在互联网上出现,与“正牌”19楼不光网站名称一模一样,连域名也只有3个字母之差。

  2008年12月初,记者在19楼找到了一个名为“山寨版19楼你知道吗”的帖子,回帖网友纷纷表示,这个“ 李鬼”给大家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老网友经常摸错了门,登录不上去,还以为自己忘了密码,折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是走错地方了;不明真相的新网友干脆在那边安了家,玩了好几个月后才发现走错地方了,几个月的感情完全白费。

  网名为“fei_c1009”的网友告诉记者:“我第一次来19楼就是去那个地方啊,当时是听同学说‘19楼 ’的,上网在搜索引擎上输入‘19楼’,就从第一个链接进去了,没想到是个假冒的。我当时还不晓事,跟同学争论了半天,我坚持我找到的才是真的19楼。”

  网名为“qyqy1985”的网友告诉记者:“有一阵子我也进错了那个山寨版19楼,后来虽然知道了那个是假的,但已经在那边玩了一阵,认识了好多朋友,舍不得马上‘换屋’,没办法,只好将错就错,继续在那个假19楼玩。”

  原来,这个“19楼”无论在域名、网站名称、结构布局、版块设置甚至主色调的使用上,都刻意模仿、抄袭19楼。这种模仿知名网站的“搭便车”、“喝露水”行为,严重混淆了视听,造成了公众的误认。记者在19楼工作人员保留的2 007年3月的“李鬼”的网页上看到,当时的山寨版19楼网页外观,与老版的19楼完全一致,都是淡绿色的简明风格论坛版式。

  因为受益于19楼的超高人气,所以截至2008年11月,山寨19楼的日均发帖量也达到了5000左右。记者在山寨19楼的网页上方看到了阿波罗男子医院的广告条,可见,“李鬼”也有了一些广告经济收入。

  但是,由于19楼论坛的第一代管理者都是都市快报的传统媒体编辑出身,而且当时只是业余做这个事,因此一直没有采取相应的网络维权手段。

  起诉与纠葛

  2006年10月,都市快报社投资创建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都快传媒”),对19楼进行公司化、市场化运作。在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进军和社区网站探索赢利之道方面,又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公司化以后,19楼引进了一些做网络的专业人才,组织了一支颇为“内行”的团队。面对山寨版19楼的侵权行为,19楼团队一方面积极整理证据,另一方面开始对论坛进行改版,www.19floor.net逐步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容易被大众接受的拼音域名www.19lou.com。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汪震宇对记者表示,新域名 “客观上把‘山寨19楼’撇开,尽可能降低混淆的可能性”。

  除了域名,新的19楼团队还对19楼的界面进行大改版。首页内容从老式的论坛分版变成了一种更接近于报纸上社会新闻版的样式,把19楼里一些比较吸引眼球、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帖子拉到首页,重新编辑,“成为一种比较有意思的集萃形式”。汪震宇说:“这种形式和一般的bbs相比有很明显的优势,可以让论坛重点突出,主题明显,也能聚拢更多的口碑,因为我们19楼有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是都市快报的编辑出身,具有相当的新闻敏感性,所以善于发现论坛里的一些‘潜力帖’,能组织编辑出精彩的首页内容。”

  作为一个致力于提供生活资讯、消费购物、人际交流一体化服务的大型互动平台,19楼的发展得到了业界的高度评价:2007年3月,在由信息产业部举办的年度评选中,19楼被评为“2007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网站100强”;20 07年6月,在由新闻出版总署举办的评选中,19楼获得“首批中国数字报业创新项目奖”;2008年1月,19楼被全球搜索巨头GOOGLE认定为杭州最热网络社区;2008年4月,19楼同时获得杭州生活品质点评的休闲、娱乐、数字三项大奖;2008年11月,19楼入围杭州市品牌办主办的“我心目中的杭州品牌”评选前60强。

  一方面是如日中天的19楼,另一方面是“李鬼”随之而生的发展。19楼影响力越大,“李鬼”的经济利益也越多。汪震宇说:“那阵子我们想到这事就睡不着,说严重点,‘李鬼’就像个定时炸弹,越拖到后面,对19楼存在的隐形危机就越大。”

  经过周密的准备、取证,2007年6月,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李鬼 ”的经营、使用者王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侵权域名,并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2008年6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注销www.19floor.com,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和法律费用6万元。

  但对方并不服诉,此后,又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个案子,在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具有很强的判例借鉴意义。”都快传媒的代理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进表示。他说,这将进一步规整社会生活中较常见的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官司了结,问题多面

  法理如山,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李鬼”侵权,判决书中说:“王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使用与都快传媒在先注册并享有一定知名度的19floor.net域名相近似的域名,并采用相近似的栏目设置和页面布局,存在混淆的故意,足以在事实上造成相关公众对这两个域名及其所对应网站的误认,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杭州市网络文化协会表示:“你们创造了一个先例,即说明19楼的品牌价值,又表明你们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这一做法值得其他网站借鉴,这事可以广为宣传。”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社长李建国表示:“运用法律手段,勇于维权,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声誉的重要举措。 ”

  这场官司虽然了结,www.19floor.com的域名将依法注销,但实际上网络侵权还远远没有结束。在相关人士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一个域名为www.19loucom.com的网站,与正牌19楼的域名还是十分相近,而且网站内页完全拷贝了19楼3月份的内容。不同的是,点击其中任何一个网页链接,进入的都是一个本地资讯网站。有关专家表示,这也是一种赤裸裸的侵权,利用19楼的知名度,来增加自己网站的点击率,最终还是因为一个“利”字。

  纵观时下,网络维权的这种商业化趋势正越来越明显,因为经济利益的侵权越来越多,人们不禁要问,网络在带给大家便利的同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侵权盗版的情况呢?

  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

  业内人士和专家的意见比较统一,他们普遍认为有三大因素造成目前网络侵权的复杂现状。一是技术的发展使作品传播方式发生变化,更容易被侵权盗版。如今,几乎任何作品都可用二进制数字编码表现出来,由计算机进行处理、存储并通过互联网传输。这些数字产品具有无形磨损性、可变性和易复制性,所以对用户而言,使用侵权产品与正版产品可能区别不大,且大多数数字产品经久耐用。对制作网络产品的商家而言,使用侵权产品能降低经营成本。
二是文化层面的原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权利意识相对淡漠,也缺少知识就是生产力、就是效益、就是金钱的意识。这也多少影响了人们的消费心态,人们在潜意识里对得到有形物所作的付出心安理得,但在获取抽象物时,哪怕付出不多却也不太情愿。

  三是国内法制尚不健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尚未形成完美的合力,导致诉讼中的当事人对法律理解产生很多分歧,经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达成法律共识。由于部分案件标的小,外地的当事人又居多,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维权成本高。

  法律正在完善,彻底解决任重道远

  实际上,与19楼侵权案遥遥相对,却同时发生的还有另一个典型的案子,那就是彩虹qq风波。

  今年11月24日,国内最大的即时聊天工具QQ提供商腾讯公司宣布,将启动一系列技术措施来强化用户的隐私安全。具体手段除了在QQ软件中引入IP加密之外,还将通过QQ客户端屏蔽非法外挂软件的显IP、显隐身功能。业内主要观点认为,腾讯此举目前主要针对的就是“彩虹QQ”。

  在QQ外挂软件中,最为出名的就是之前具有IP显示功能的珊瑚虫QQ。在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提起了诉讼。目前珊瑚虫版QQ侵权案已经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对珊瑚虫制作者“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的判决,目前已生效执行。

  “彩虹QQ与珊瑚虫QQ有区别,彩虹QQ本身不修改代码,因此不侵权。同时彩虹QQ不屏蔽广告,也不侵犯腾讯 QQ的商业利益。”有专家称“彩虹QQ是独立的第三方软件,如微软的MSN,在全球就有一些流行的外挂产品,而这并不能说是非法,这些补助了原有软件的缺点。”

  但不管怎么说,彩虹QQ也是一种通过“傍名牌”来扩大自身或者其背后品牌影响力的手段。腾讯公司外表看上去“ 霸道”的封杀行为,实际上是有法可依且有理有据的。也有媒体的录音记载了彩虹QQ制作团队的真实想法,“腾讯QQ的利益产业太庞大了,哪怕在这里面分到百分之一的奶酪,我们就能过得很好。”

  到处出现网络侵权的本质原因是什么?专家的观点是:法律不够完善。

  诚然,交流传递是一种值得提倡发扬的网络精神。在这个稍显理想化的旗帜下,一些无视创作者版权的互联网传播者们却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共享的传播优势,与网络产品版权所有人之间展开了一场版权斗争之间的竞跑。

  有专家认为,网络行为不能凌驾于政策法规之上,这场漫长的竞跑同样需要游戏规则来约束。美国国会众议员希夫这样来形容网络版权问题:“对商业个体来说,侵犯版权就相当于使用高科技进行偷窃。总体来说,侵犯版权能够摧毁整个产业。从商店偷盗一个DVD光碟和在街头贩卖一个CD光碟或者将它上传到互联网上没有任何区别。”

  互联网做为一个产业,同样具有潜在的信任危机。网络作品形式的多样性使互联网作品维权道路多难多舛,及早规范法律,会令众多对互联网创作开始投鼠忌器的互联网作品创作者们重新拾取信心。用户在互联网上的自身利益可以通过法律法规来保障,这对于原创者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福音。

  事实上,中国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早在2000年就已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后,还陆续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多个有关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纵观那么多相关法律条规,实际上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里却是空白,相关的诉讼案层出不穷。而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法院在审理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中面临四大难题,即发现侵权行为难、确定侵权主体难、取证难、高额赔偿难。

  虽然如此,现实也没有想象中的悲观。2007年6月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在中国正式生效,这两个条约是专门针对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而制定的。这个举动让我们体会到执法者的诚心,要让长期植根于欧洲知识产权制度基础上的中国脱离诉讼案的枷锁,要跟上逾百年历史的发达国家的脚步,可谓极高的挑战之一。随后还制定了《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由此可见,从理念层次而言,为了达至良好的国际形象目标,中国知识产权业界和学界的努力是不可忽视的。
目前我国针对网络盗版现象的相关法规政策日趋完善,互联网条约登陆中国将成为中国打击网络盗版、维护版权人权益的一座全新的里程碑,国际互联网条约的强大约束力与公信力必然为中国互联网版权维护道路奠定最坚实的基石。据悉,我国将围绕互联网条约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并建立数字版权监管平台,与互联网用户一起全面展开打击网络盗版恶劣行径的斗争,保障版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理由的侵害。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剂“强心针”足以使版权竞跑中举步维艰的互联网创作者们后来居上,使互联网盗版者得到惩治,全面赢得这一场本不该存在的艰苦竞速。

上一篇: .CC域名首年特价优惠
下一篇: COM/NET域名58元注册,限时抢购
[返回所有新闻信息]

旗下网站:耐思智慧 - 淘域网 - 我的400电话 - 中文域名:耐思尼克.cn 耐思尼克.top

耐思智慧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0-2024 IISP.COM,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码: 粤ICP备09063828号  公安备案号: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049002000123号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粤D3.1-20240003 CN域名代理自深圳万维网

声明:本网站中所使用到的其他各种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视频、音频、字体等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权利所有人发现,请及时告知,以便我们删除版权内容

本站程序界面、源代码受相关法律保护, 未经授权, 严禁使用; 耐思智慧 © 为我公司注册商标, 未经授权, 严禁使用

法律顾问:珠海知名律师 广东笃行律师事务所 夏天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