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NN终止与注册商EstDomains合约 28万域名易新主

发布时间:2008-12-25 10:22:51    点击数:6235    作者:耐思智慧
        全球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在2008年11月12日发出了终止与注册商EstDomains合约的公告。并且从10月28日起开始寻求接管EstDomains管理的大约28万1千个域名的域名注册商。ICANN的公告说:

  EstDomains作为ICANN认证的注册商,其与ICANN签订的注册服务的合作于2008年11月24日正式结束。"

  2008年10月28日,ICANN给EstDomains有限公司发送了合作终止的通知,事情起因于一个爱沙尼亚的法院记录一起涉及信用卡诈骗、洗钱和伪造文件案件。根据RAA注册商认证协议第5.3款,ICANN可能要提前终止协议,当遇到“注册商的任何一个管理人员证实犯重罪或者经济活动中犯轻罪,或者被法院宣判欺诈或玩忽职守罪,或者ICANN认为存在上述等同的司法决定的主体之一;在上述活动中不能脱离关系的管理者”

  10月29日ICANN接到EstDomains的反馈,说ICANN所引用的爱沙尼亚法院的记录不是最终裁决,他们已经上诉。ICANN推迟了与EstDomains终止协议的操作,分析EstDomains的要求并根据EstDomains声称的上诉状态获得了独立信息。2008年11月7日,EstDomains得到通知,根据ICANN的调查结果,ICANN正在处理终止协议的操作,并于2008年11月24日正式生效。

  ICANN的记录指出,EstDomains管理着大约28万1千个域名。为了保护注册者的利益,2008年10月28日,ICANN发起了寻求接管域名的请求,新的注册商将把由EstDomains管理的域名进行批量转移域名。ICANN正在评议接管域名的申请者反馈并将着手完成域名从EstDomains公司向另一个符合资格的ICANN认证注册商平滑转移工作。

  详细信息可以参考ICANN接触注册商的过渡手续请查阅下列网址文挡:www.icann.org/processes/registrars/de-accredited-registrar-transition-procedure-01oct08.pdf对于有兴趣立即进行EstDomains管理的域名做转移的注册者,可以阅读ICANN内部注册商转移政策了解转移的流程。

  [相关链接] * 《终止协议的原始通知》文挡网址:www.icann.org/correspondence/burnette-to-tsastsin-28oct08-en.pdf * 《EstDomains对通知的反馈》文挡网址:www.icann.org/correspondence/poltev-to-burnette-29oct08-en.pdf * 《ICANN给EstDomains发出关于启动终止协议的决定》文挡网址: www.icann.org/correspondence/burnette-to-poltev-07nov08-en.pdf

  本文出处:http://www.icann.org/en/announcements/announcement-12nov08-en.htm

  [新闻链接]一篇题为《2009年安全威胁报告》提到了ESTDomains公司的情况:居住在爱沙尼亚的俄裔人士Vladimir Tsastsin的疑问浮上台面。Tsastsin是EstDomains公司的创办人,EstDomains公司提供域名注册服务,而且凑巧是Atrivo的客户。他的公司被指控为注册域名供恶意活动使用的罪犯提供掩护,确保EstDomains公司收到域名滥用报告投诉时不会终止他们的域名使用而阻止继续从事犯罪活动。在爱沙尼亚政府正式控告Tsastsin犯下信用卡诈欺、洗钱和其它罪行后,ICANN也撤销该公司的网域注册授权。

上一篇: COM/NET域名44元注册,代理限时抢购
下一篇: 接注册局通知:CN域名1元截止!
[返回所有新闻信息]

旗下网站:耐思智慧 - 淘域网 - 我的400电话 - 商务吧 - 中文域名:耐思尼克.cn 耐思尼克.top

耐思智慧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0-2024 IISP.COM,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码: 粤ICP备09063828号  公安备案号: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049002000123号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粤D3.1-20240003 CN域名代理自深圳万维网

声明:本网站中所使用到的其他各种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视频、音频、字体等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权利所有人发现,请及时告知,以便我们删除版权内容

本站程序界面、源代码受相关法律保护, 未经授权, 严禁使用; 耐思智慧 © 为我公司注册商标, 未经授权, 严禁使用

法律顾问:珠海知名律师 广东笃行律师事务所 夏天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