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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透露假冒江苏电信抢注“114.cn”域名

时间: 2011-09-19 17:20:36   点击数: 102850   来源: 耐思智慧
              据记者透露 :北京一家单位申请注册“114.cn”域名未获许可,3年后中国电信江苏公司申请注册时却获得了许可。北京这家单位遂向我市玄武区法院起诉,法院审理中却发现,系有人假冒江苏电信注册了该域名。

        2007年12月,北京网电博通公司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提交了“114.cn”域名注册申请。“信息中心”以“不合格”为由,未准许该域名的注册。网电博通公司不服,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起诉“信息中心”,请求判令“信息中心”对其申请的“114.cn”域名予以注册。北京第一中院经审理,驳回了网电博通公司的诉讼请求。网电博通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法院。2008年9月,北京高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网电博通公司发现,“114.cn”域名于2010年8月被“信息中心”许可注册,申请注册单位为中国电信江苏公司,遂于今年1月,又将江苏电信、“信息中心”告到我市玄武区法院,请求依据“先申请原则”,判令两被告将“114.cn”域名转移给网电博通公司。

     玄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对此类案件,北京法院已作过终审判决,属于“一事不再理”范围,故驳回了网电博通公司的诉讼请求。网电博通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然而,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即获准注册“114.cn”域名的,并非江苏电信,而是他人假冒。江苏电信得知,于今年5月向玄武警方报案。现警方已对此立案侦查。

     特殊电信码号事关公共利益

    此类码号如被无权使用者注册,将对公众造成误导
 
   “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名称,如果被无权使用者注册为域名,将会给公众造成某种错误暗示。”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旭东说。

    2002年12月,经原信息产业部批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颁布的《关于CN二级域名注册实施方案的通告》第二条规定:为了保障域名系统的稳定性和可延续性,保护公共利益,对部分词汇采取限制注册措施。限制注册的原因分为两类:基于技术原因和基于保护公共利益原因。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名称,如果被无权使用者注册为域名,将会给公众造成某种错误暗示。因此,此类名称只能由有权使用者申请注册为域名。包括“114”等部分特殊电信码号资源,为基于保护公共利益原因限制注册的域名。

   汪旭东介绍,《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域名进行必要保护。
 

随着国家对互联网管制的严格要求,从之前直接在网上提交备案到现在邮寄备案核验单,备案拍照。繁琐的备案手续让国内众多IDC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器已经被关闭,即使没有关闭的也在承担备案带来的时间和成本上的压力。尤其在大量非法网站被关闭的同时,也发生众多无辜冤杀事件,造成众多企业网站及个人站长网站都无法正常访问,严重影响了企业及个人的正常商业运作。随之而来,众多企业及个人站长开始寻找新的服务器,不约而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香港,这里离中国大陆地区最近,还拥有访问速度最快服务质量最好的香港机房和香港主机。香港主机开始成为众多企业及个人站在的最优选择。

 

      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大客户,全国知名十强虚拟主机提供商耐思尼克特地推出免备案高速稳定的香港主机,同时还提供美国主机,韩国主机,多线主机,双线主机,电信主机可供选择。针对客户在购买香港主机普遍存在问题,以简单清晰的问答的形式告知公众。希望能够让广大的客户能全面的了解香港主机知识,并能合理采购自己需要的香港主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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