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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独立商城与淘宝商城建设规则

时间: 2013-02-28 09:33:10   点击数: 144080   来源: 耐思智慧

    在将来的5年,互联网电子商务急速发展,网上商品交易变成了日常不可缺少的,现在大家网上创业都会想到淘宝,有一些诚信的商家反而给淘宝定的一些规则损失了!商家有好大的风险,我们必须有一个新的理念去运作我们的电子商务,不受限制,自己定规则!我们只需要自己建立一个网上商城,费用一点不高,拥有自己可以设计的风格,现在建站商城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网上智能建站很多,你可以用建站宝盒来做,跟本不用会程序设计和网页设计,只需要选择模板,上传一下资料就OK了!大家有没有发现,360buy京东商城,就是自己独立做的一个网站平台,我们的电子商城和他的分别其实就是商品的多少,只要做好自己的服务,做出自己网站的品牌,那么还需要淘宝的什么所谓的信用度吗?

    农历新年将至,依托快递而开展起来的网购市场也将“收官”。记者日前从阿里巴巴集团了解到,表示考虑到春节期间物流公司与卖家工作时间的变化,淘宝网、天猫、聚划算等网购平台将从2013年2月2日起对商家网购发货时间做出人性化的临时调整,待2013年2月20日起恢复正常。这意味着本周末就是消费者在网上淘年货的最后时机了。

    据了解,从2月初开始,在淘宝上的卖家,已经基本不接送到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海南、青海等偏远地区的件了。而江浙沪的快件,基本上仍然可以送达。去年春节前国家邮政局曾专门下发通知,规定各快递企业春节期间要照常营业,倘若停止经营(包括关闭网络、停开网络班车、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递等情况,导致全网不能畅通运行),应当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过,临近春节,大家普遍发现,快递“禁停令”的效果不大。

    以淘宝网为例:除双方约定发货时间的订单外,消费者订单付款时间在春节期间的商品(2013年2月2日00:00至19日24:00),卖家可在2013年2月22日24:00前发货(以快递公司揽件记录为准)。逾期未发货的才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一元,最高不超过三十元;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未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

    春节临时调整还包括,在春节期间内付款的订单,且状态为“未发货”的订单,买家在春节期间申请退款或修改退款协议的,商家须在2013年2月22日前处理买家的退款协议。商家在春节期间发货的商品,买家未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淘宝通知支付宝打款给商家的时间由现在的10天延长至20天。

    淘宝网提醒外出旅行的消费者,要注意订单超时打款时间。消费者在出行前要确认下自己购买的宝贝什么时候到货。如果担心订单超时可以跟卖家沟通延迟交易时间的,卖家无理由拒绝的要他人代收的要嘱咐代收人,确认商品无误的情况下,方可签收。

淘宝商城建设卖家规则:

淘宝网用户行为管理规则(修订版)》中有几种违规行为是商城卖家需要特别注意的,因为以下几种违规行为只限于管理商城会员的行为:
一、违反淘宝商城积分规定。指违反《淘宝商城积分规则》的行为。
二、违反淘宝商城店铺规范。指违反《淘宝商城商家店铺规则》的行为。
三、违反淘宝商城支付方式。指违反《商城商家销售行为规则》关于商城支付方式规定的行为。
四、违反淘宝商城发票规定。指违反《淘宝商城发票规则》的行为。
五、淘宝商城人气炒作。指违反商城《商城商家销售行为规则》,进行人气炒作的违规行为。
六、违反商城商品评论规定。违反《商城商品评论发布规则》的行为。
那么这几种违规行为都有哪些情形,又将受到什么处罚呢?
《淘宝网用户行为管理规则(修订版)》中,上述行为属于A类违规行为。一旦违反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当会员因为A类违规行为而被扣分时,每累计12分,进行一次节点处罚,处罚措施为店铺屏蔽(包括淘宝站内所有搜索;首页导航;直通车、淘宝客、钻石展位、媒体广告等所有营销类服务)限制发布商品并公示警告12天


淘宝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大淘宝宣言》及《淘宝服务协议》、《tmall.com(天猫)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淘宝规则,是对淘宝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淘宝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
淘宝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淘宝有权酌情处理。但淘宝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淘宝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淘宝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淘宝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五条淘宝,包括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com;tmall.com(天猫),域名为 tmall.com;一淘网,域名为 etao.com

第六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淘宝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 会员,指与淘宝签订《淘宝服务协议》和/或《tmall.com(天猫)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一个会员可以拥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会员名。

第八条 买家,指在淘宝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九条 卖家,指在淘宝上发布商品的会员,tmall.com(天猫)卖家也称为“商家”。

第十条 拍下,指买家在淘宝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第十一条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第十二条 绑定,指淘宝账户与支付宝账户一一对应。

第十三条 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淘宝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第十四条 退货运费险,指保险公司为投保该险种的淘宝会员支付单次退货运费。

第十五条分销商品,指淘宝分销平台分销商从其供应商获取并出售的商品。

第十六条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第十七条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第十八条成交,指买家在淘宝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到支付宝。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第十九条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二十条包邮,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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